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丽水市本级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丽水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开展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

本次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共31名,公开招选非事业编制后备教师储备库入库对象共41名。具体岗位(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数》。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同时具备招聘计划中招聘岗位所列相关要求的人员可以报考本次公开招聘。

1.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历届毕业生;

2.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含2019年应届毕业生);

3.丽水市户籍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条件

参加招聘人员除具备招聘岗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9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9日以后出生)。

3.非在编在岗教师。

4.本科学历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在聘用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国家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书和普通话合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硕士研究生毕业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允许聘用后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5.身体健康。

本公告由丽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丽水市教育局:0578-2626021、2626020

举报投诉电话:丽水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处:0578-2091237

丽水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78-2626030

(据丽水新闻,《事业编!丽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31名教师,等你来报名》,编辑 杨世丹)